关于因行为人既往所实施的行为而导致他人采取自杀行动的后果,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如何评价和应对这一现象,我们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详细分析并分别处理。
当参照以下三点来进行考量:
首先要关注的是行为人以前实施的行为性质是正当的还是仅限于普通的失误或者轻微违法行为;
其次,要看自杀事件发生的主因为何,是否完全出自当事人自身的主观意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不存在任何犯罪的可能性。
然而,当行为人心存恶意地进行严重侵犯公共法纪的行为,结果导致受害者选择自杀以求解脱的时候,这一行为将被视为一种极其恶劣的罪行,有关部门应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例如,某位公众人物公然侮辱他人,接下来立刻引发对方自杀的悲剧,那么这位侮辱者就可能会为此承担侮辱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行为人之前曾实施过一种犯罪行为,然后导致被害人身陷绝境而不得不选择自杀,那么if行为人对于这种自杀的结果并非蓄谋已久或者是故意造成的,那么应该依据行为人以前所犯过的罪行对此进行审判,同时将自杀的结果纳入到量刑中予以考虑,决定是否增重或者选择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措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