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面临着诸多与信用卡相关的风险,在此,针对您提出的疑问,我给出以下诚信诚挚的回答:
1.对于持卡人来说,首先存在的风险在于:
其可能进行恶意透支活动;
其次,有些持卡人可能会声称未曾接收过商品;
再次,有的持卡人可能会在刚挂失之后不久,采取很快的速度大量刷取挂失后的信用卡;
最后一种风险情况则是,部分持卡人可能会利用所透支的信用卡资金从事发放高利贷等行为。
2.对商家而言,存在的风险包括:
不诚实的员工可能会进行欺诈行为;
还有那些不法商家,可能会使用与知名商店极其相似的域名或电子邮件诱导消费者访问他们设定的网页,由于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网络商铺的真实性,因此极易轻易提交个人支付信息。
此外,亦有一些特约商店店主自身可能伪造客户买货发票,并据此假发票向银行索要款项。
3.至于第三方所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
首先为盗窃问题,这涉及到不法分子会大规模且快速移动交易,直到合法的持卡人向银行发出挂失指令使卡片冻结为止;
其次,针对复制问题,通常在如宾馆、酒店此类场所,授权环节往往需要持有者脱离视线,这给了一些道德缺失的员工制造小巧读卡设备获取磁条信息的可乘之机;
最后就是ATM欺诈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所有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时都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管控体系,严格执行授权管理,以便能够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控以及控制业务风险。《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