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偷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窃取他人所合法拥有且价值较高的财务的行为,或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这些都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对于那些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盗窃犯来说,如果在两年之内进行过三次盗窃,并且实施过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行为的话,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这一刑事惩罚范围内确定刑事量刑的起始点。
而若涉及到数值庞大的盗窃起点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应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相应的刑罚基准。
同理,当盗窃金额高达破纪录之数,或者涉及到了极其恶劣的情节时,可以考虑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之间确立量刑起点。
然而,依法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例外情况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基于以上刑罚起点的设定,还可以根据盗窃金额、次数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犯罪构成要素的犯罪事实,来适当调整和增加刑罚,从而最终确定刑罚的基准。
至于多次盗窃的情形,只要盗窃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就应该以盗窃金额作为量刑起点,而盗窃次数则可以作为调节刑罚基准的重要情节;
而当盗窃金额尚未达到较大的程度时,则可以以盗窃次数作为量刑起点,并且将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加重刑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