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市场上流通的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
根据犯罪事件涉及金额的大小,相应的惩罚力度也有所不同:
对于销售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但不足二十万元的情况,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且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
对于销售额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但不足五十万元的情况,将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会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
而当销售额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两百万元时,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
如果销售额超过人民币两百万元,那么对应的刑罚将会是十五年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假货,以次充好乃至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况下,若销售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但不足二十万元,也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以及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
对于销售额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但不足五十万元的情况,将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
当其销售额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两百万元之时,则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
若销售额达到了人民币两百万元以上,对应的刑罚则为十五年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额的50%以上到两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