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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40条
您好!《刑法》第140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您说的三万多要看具体情况,是销售金额还是价值金额,是不是应得和所得的全部收入。如果是全部收入,三万多元,应该达不到定罪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因此,请结合具体数额认真核对,如果所有商品金额只有3万多,那不符合立案追诉标准。
2020-02-17 09:5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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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016234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5580条
是销售金额还是涉嫌金额,存货有多少?
2020-02-17 15:52:20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2078条
可以立案。
2020-02-17 13:08:0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1840条
五万是立案标准。
2020-02-17 10:20:18 回复
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286条
涉嫌犯罪
2020-02-17 09:3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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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8467条
三万多,不够立案标准,行政处罚
2020-02-17 09:34:4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44条
第
一: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个人或者单位,所涉及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形。该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都将会被追究刑事处罚。第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情形。虽然假冒伪劣的产品没有被销售除去,但是这批伪劣产品的货物价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该案件的涉事人员都将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第
三: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但是已经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的金额在乘以三倍后,和并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相加,这两个的金额总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的情形。所涉及的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也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0-02-17 11:19:08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892条
如果销售的是对人身体无害的产品,数额达到5万元才构成刑事案件追诉标准
2020-02-17 09:50: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