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医疗事故赔偿专题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的多少也是可以计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数额,甚至夸大赔偿,赔偿方也不能因为不承担赔偿或少赔偿的金额。计算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发生争议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4-01 13:20:14 已帮助110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关于医疗人身伤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其涵盖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收入损失补偿、住院期间餐饮津贴、陪护人员薪酬、被抚养者生活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用以及精神损失安慰金等构成部分,这些均属于为了治疗及康复而必须支付或者承受的开支与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