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生活中出现精神病患者遗弃手机且被路人捡走的情况,从法律层面上讲,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义务将手机归还至患者手中。
这是由于精神病患无法像正常人群那样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独自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具备合法效应,因此可以说,他们遗弃手机的行为并非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精神病患选择了遗弃手机,他们也不会因此就失去对手机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所以当路人发现并捡起手机时,他们仍然应该本着道义与责任将手机归还给这位精神病患本人。《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