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关于网络诈骗的法律法规,当诈骗金额超过¥3,000时,将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而进行立案调查;
若涉及到普通类型的诈骗行为,只有在该行为导致的诈骗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元时,才会被视为刑事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针对自然人实施的本类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三种不同程度的刑事惩罚措施。
具体来说,初次触犯此类罪行的自然人将会受到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能遭受罚款;
对于那些作案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则升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附加罚款的处罚措施;
至于犯罪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并且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严厉的处罚措施将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甚至无期徒刑,此外还须进行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附加惩处。
对于涉及单位违法犯罪的个案,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要求涉事单位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将依据此法律条款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