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安部门处理打架事件时的常见做法,一般包括:
首先,主要依据打架事件所涉及的情节之严重性来做出判断,看是否需要进行调解。
倘若此类事件仅仅因为常见的民事纠纷所引发,并且无任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通常情况下是适于通过调解解决的。
然而,若情节恶劣、出现肆意殴打他人现象,甚至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同时按照二百元至五百元的标准实施罚款措施。
其次,假使经过鉴定后确认受害人为轻伤或者重伤情形,那么将依法对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负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再者,假如只是属于轻微伤范畴,并且在调解成功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前提下,治安部门可能不再追求其责任,而是采取适当的批评和教育方式。《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