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
抚养费的支付起始点,通常情况下是自夫妻正式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开始计算。
在
离婚之后,仍有未成年子女需要
抚养的一方,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整个责任。
关于上述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期限的长短问题,倘若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则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若未能协商成功,则需交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并做出相应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