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国法律允许房屋在抵押期间进行转让交易,然而,这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的事先同意。
只有当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才共同履行了相关程序之后,即办理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方可进行房产证的更名操作。
另外,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执行。
在此情况下,即使抵押财产进行了转让,抵押权仍然不受该行为的影响。
然而,为了确保抵押权的有效性,抵押人需要及时地通知抵押权人。
反之,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转让抵押财产可能会对其抵押权利造成损害,那么他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款项提前偿还其所负担的债务或将此资金储存至专门的账户内。
若转让所得的价款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属于抵押人,而若不足以支付债权本息,那么差额部分仍由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