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四万元的信用卡诈骗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支付共计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若行为人采用伪造信用卡、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骗取信用卡、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或盗用其他用户的信用卡等方式,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所涉金额位于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
依据该法规,此类信用卡犯罪情节恶劣者,将遭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需赔偿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