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的形式,主要包含了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两个方面。
身为被征收人,您有权自由选择采纳哪种方式,无论是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房屋产权调换。
在采用货币补偿的情况下,补偿额度将以您所租住的房屋的共同居住人为依据进行计算得出;
而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将基于房屋总体面积给予等值评估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针对此类问题的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在采用货币补偿的具体案例中,协议中应该明确标注补偿金额、搬迁期限等重要信息;
同样,若是选择使用产权调换,则协议内容应详细标明安置用房的构造、面积大小、地理位置、搬迁期限、过度方式以及过度时间跨度等事项。
对于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予以落实,为您提供相应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您共同核算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异部分。
面对老城区改造时,若您选择在改造区域内实施房屋产权调换,那么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则需要承担起提供改造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的相关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