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道路交通意外事件时,我们应当遵循以下步骤来有序地处理问题:
首先,迅速采取行动将启动着的车辆紧急停车;
其次,根据相关要求正确放置三角形警示标志于适当位置;
第三步,如若现场存在受伤者,请您优先检查对方的具体状况;
第四步,详细记录事故现场的相关信息,通过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
最后一步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知其他涉及到此事的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