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将更为有益于他们自身的成长和发展,那么您获取子女抚养权的机会无疑将会增加。
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通过积极地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您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以及反驳对方关于无法提供良好照顾的证据,从而提升您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几率。
以下为建议的步骤:
(1)收集和准备双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应包含关于双方的职业、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学历水平等各方面信息,旨在通过对比分析双方的各项实力,突显出其中对您更为有利的因素;
(2)收集并验证双方父母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孩子在多数情况下主要由父母照看,尤其是在学龄前儿童的阶段,因此对方父母的背景和意见同样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
(3)收集和采集孩子日常生活环境的相关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裁判关注的核心问题应当是如何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因此,如果您拥有较为优越的地理位置,或者住所所在的社区资源丰富,有利于孩子的入学和生活,那么您无疑便具备了争夺抚养权的优势;
(4)尊重和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
在审理子女抚养案件时,法院非常重视八岁以上孩子的个人意见,因此在离婚之前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以获得他们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