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包方未能依照约定支付
工程款项,
承包方可先行书写一份正式的催复函,明确表达其诉求促使发包方在适当的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若在这段宽限期后发包方仍旧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项,承包方有权利向相关法律机构提
起诉讼,以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项或是采取将工程进行价值评估和拍卖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