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盗刷信用卡可被视为
盗窃罪予以惩戒。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指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
多次盗窃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须承担单处或并
处罚金的
民事责任。
此外,若
涉案金额达到巨大规模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
当事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接受相应的罚款。
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重罚,而且还需接受特别
罚金或财产的没收处置。
另据有关规定,当出现如下任一情况时,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且必须承担财富的全部没收:
(1)拾获他人
信用卡并以此进行使用;
(2)欺骗他人获得其信用卡并加以利用;
(3)未经许可地
窃取、收购、欺骗或其他形式地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之后又擅自通过网络及通信终端等渠道加以利用;
以及其他一切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况。
其中,数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即可视为
犯罪行为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
量刑标准还需要参照《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
根据此项法规,在违反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涉案数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
刑罚。
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在五千元或以下的,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置,并要支付二万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涉及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须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案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且罚金数额也会相应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另外,要特别关注的是,即使只是进行盗窃信用卡的行为,在合规范围内依然将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法则予以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