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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立案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马* 湖南-永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04 08:26:44 457人阅读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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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及量刑有明确标准。立案方面,使用伪造、骗领、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以及恶意透支数额达一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三个月仍不归还。量刑上,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至二十万元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至五十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至五十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2.解决措施和建议:
-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卡申请审核,严格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防止虚假申请。
-持卡人应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恶意透支。
-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用卡及信息,防止被他人冒用。
-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理相关案件,维护金融秩序。

2026-01-04 13: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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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由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明确,具体如下:
立案标准方面:
一是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
二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恶意透支就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期限透支,在被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不还钱。
量刑标准方面:
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交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使用伪造等方式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或者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属于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使用伪造等方式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或者恶意透支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伪造等方式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恶意透支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026-01-04 12:2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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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有明确标准。使用伪造、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以及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会予以立案。恶意透支强调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银行两次催收且超三个月未还。
(2)量刑方面根据数额和情节划分。数额较大时,使用伪造等诈骗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使用伪造等诈骗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恶意透支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使用伪造等诈骗五十万元以上、恶意透支一百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提醒:
使用信用卡应合法合规,避免恶意透支等行为。若面临信用卡相关法律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4 10: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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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身边有疑似信用卡诈骗行为,可收集相关交易记录、银行催收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警方立案侦查。
(二)信用卡持卡人应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恶意透支。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要及时与发卡银行沟通,协商还款计划,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止信用卡信息泄露,避免他人冒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26-01-04 09:0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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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信用卡诈骗罪有明确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使用伪造等信用卡诈骗五千元以上或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可立案,依据诈骗数额不同有不同量刑。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分两种情况。一是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二是恶意透支数额一万元以上,恶意透支是持卡人非法占有,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超三个月不还。量刑方面,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不同诈骗方式数额标准不同。如果遇到信用卡诈骗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4 08:57:55 回复

行贿罪立案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22号)(2012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第五条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第六条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第七条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八条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九条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十条实施行贿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三)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五)其他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十一条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返还被害人。因行贿犯罪取得财产性利益以外的经营资格、资质或者职务晋升等其他不正当利益,建议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二条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被追诉前”,是指检察机关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刑事立案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1、国家没有针对网络诈骗另外规定起刑点;网络诈骗实为诈骗罪,按照刑法上诈骗罪的规定处罚。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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