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信罪的立案与量刑准则,具体如下:
1.在涉及到较大支付结算金额的案件中,若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则可以被视为具备帮信罪的嫌疑;
2.若存在向信息网络投放广告的行动并且资金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同样也可能被认定为帮信罪;
3.若是通过违法途径获取的收益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个行为也可能被判定为帮信罪。
4.若个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却仍为其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援,只要情节严重,同样会被视为违反帮信罪的法律法规。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进行罚款。
关于如何理解帮信罪,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1.犯罪分子的主体部分,必须是年满16岁以上的成年人;
2.行为人需要有明确的主观意愿,即他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别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3.该种犯罪主要侵犯了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从实际的证据出发,必须要有足够证明是通过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等技术支持而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一旦有人知道其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如果他仍然为这些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就可能构成帮信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