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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中的明文规定,凡违反我国相关规章制度,擅自向他人公开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者,如果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并且需接受附加的罚金惩罚;
如果情节尤其恶劣的,则应被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费用。
而对于那些在肩负职务责任或者提供某项服务过程中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却擅自进行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情况,依据上述规定,应当按照更严格的处罚标准加重其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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