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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25 18:20:07 已帮助9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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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关于土地使用权在历经长达七十年后的处置方法如下:
当其使用年限达到上限之际,将会自动进行续期,而此时的土地实际使用者只需支付相应的续期费用,便可继续享有对该块土地的支配权。
依据于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的第三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对于住宅建筑用地的使用权,如果其使用年限已然达到上限,将能够实现自动续期。
至于续期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或予以免除,或是依循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相关要求实行。
然而对于非住宅建筑用地的使用权而言,在其使用年限达到上限之后,则需依法按规去办理相应的续期手续。
此外,对于该片土地之上的所有建筑物及其他财产权益的归属情况,既定情况下,应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约定来执行;
若是双方并无事先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时,便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具体规定加以解决。《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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