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与交通意外引发驾驶责任方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垫付款以及相应款项报销后续处理的问题,在该类事件发生之后,无论是伤者本人承担或驾驶责任人负担医疗费用的负担方式,亦或是在双方均无经济能力承担相应费用的境况之下,我们可以寻求保险赔偿。
保险公司在接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通知后,有责任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慎核实并及时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或为伤员垫支紧急救治所需的全部费用。
不仅如此,若因抢救伤患而需保险公司提供或垫支急救所需资金时,保险公司同样需要经过审慎核查并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才能按照规定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款项用于紧急救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