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选择
协商离婚的方式,其中包括几个步骤:
第一步,军人需
提出离婚请求;
其次,相关政治机构将介入调停工作,如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政治机关应当出具批准
离婚的书面证明;
最后,
当事人双方需要前往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并办理正式的
离婚手续。
对于选择
诉讼离婚途径的人士来说,其程序同样分为以下几步:
首先,军人需提交
离婚申请;
接着,政治机关会进行相应的调解尝试,如若调解工作依然无法成功,政治机关应予以确认并出具关于同意离婚的书面证明文件;
其后,
递交诉状至被告方所在区域的人
民法院,由该法院依法裁决双方是否具备情感破裂且调解无果的条件,若满足上述条件,法院方可作出最终判决,裁定双方
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