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本质上构成了合同的一种
类别,依依法而定的承诺书则具有法律效应。
欲使合同发挥
法律效力,需满足如下多重条件:
首先,
合同当事人务必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
当事人,必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赋予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是拥有全数
行为能力之人。
至于作为合同主体的
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两者的行为能力存在差异,只有在经登记核准的
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它们的经营范围之内签署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其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靠。
意思表示真实不可或缺地成为了一切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前提。
若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或者是采取
欺诈、威胁等手段,或是趁机抓住他人弱点,又或是逃避
法律制裁的行为,而进行的行为,均会导致合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合同内容及目的不能
违法律或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有害于公众秩序与良好风俗习惯。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法律法规未做规定之时,亦不应违规国家相关规定的禁令。
同样重要的是,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决不能损害他人的权益,也不能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
另外,在法律已有明文规定的情況下,合約還應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