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民法典》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好久

《民法典》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好久

【问题解析】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
民事责任”的一种。
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