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
个体工商户不存在合伙经营的问题,就更不存在需要用退伙申请书的情况了。
按照个人情况,要看和对方当初的约定。
如果双方都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的话,一般情况下只能按照商行的现有资产的评估价格,双方按照股份份额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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