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双方
申请离婚,在
离婚登记机关登记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以后夫妻双方到离婚登记处
办理离婚时,不会马上就发
离婚证,而是先做登记,30天内没有任何一方撤回,那么才可以办理离婚,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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