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单方允诺行为主要包含的类型有:
1、要约,即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3、先合同义务行为,即在订立合同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前来订约方的人身、财产、交易安全所应尽到的义务等。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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