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人起诉发包人时,若想快速审结案件,可先判断是否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符合则可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争取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需做好长期诉讼准备,关注法院审理进度,若出现特殊情况延长审限,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情况。
(三)若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上诉,要清楚不同上诉类型的审结时间,督促法院在规定时间内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