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欺诈方发现被欺诈后,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支付凭证等,证明欺诈行为的存在以及自身遭受的损失。
(二)受欺诈方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避免因超过撤销权行使期限而丧失权利。
(三)在计算损失时,要准确核算直接损失和合理信赖利益损失,确保损失与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
(四)若受欺诈方自身对损失发生也有过错,应客观认识并准备好承担相应责任,与欺诈方协商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