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要在离婚诉讼同时提损害赔偿请求,避免错过主张权益的时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单独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未提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时,若调解不成,要记得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的期限为离婚后一年。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