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怀孕妇女被公司
调岗降薪不正常。调岗是可以和
劳动者进行协商的,给予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因怀孕而导致降薪的属于
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齐
工资的发放。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
结婚、怀孕、
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
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
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
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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