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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哪些情况不给办理登记

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哪些情况不给办理登记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3-03 06:53:24 已帮助18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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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哪些情况不给办理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有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五)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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