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口所在地应以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上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地址为准;
3、在当事人的家族从未进行户口迁移的前提下,两者是能够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乡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时常寓居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