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比较实用的并购形式一般有兼并整体目标公司,即整体收购;
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即股票或股份这三种形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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