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
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
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
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