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情势变更的效力

情势变更的效力

1.变更合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


其变更措施主要有:
增减标的数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等。


2.终止合同:
又称解除合同,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认为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或通过变更并不能消除不公平结果,则终止合同关系,彻底消除不公平现象。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情势变更出现后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于具体案件,适用时是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还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虽有权主张,但由法官或仲裁机构最后决定。


在市场情形发生改变之后,如果对合同的另外一方是有明显的不公平行为的,那么这个合同肯定是没有办法继续履行的,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者是直接解除。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律图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