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因受托人违约导致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施行的也要担责
1、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因受托人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和其他物品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5、不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解决方案:
当技术服务项目因故不能施行时,合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各自分析利弊后,达成意见一致的解决方案。
若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规定一般适用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许可合同。
如果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技术进出口合同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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