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以下情况,均可提
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
退休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
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刑罚、职工
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