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没有。
第一,如果问题所涉儿子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应的清偿责任应当由儿子个人承担,与其父亲毫无任何关系。
第二、即便问题所涉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
监护人应当对其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
赔偿责任,未经
当事人同意或人民生效法律文书并
强制执行,抢走其财物的行为,涉嫌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在警方受理
受害人报警后,虽然不会依据
刑法追究对方
寻衅滋事罪
刑事责任,但是依据寻衅滋事司法解释,因索取
债务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经
司法机关处理后,再次占用公私财物,
扰乱社会秩序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妨碍
民事诉讼的行为只能由人民作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索取债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
拘留、罚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1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