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未生效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需要撤销借款合同的。
借款合同生效后,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