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中的
胁迫方式即精神强制,是以
被害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使得其不敢反抗而被迫服从
行为人的意志。
该胁迫具有两个特征:
1、
暴力性,即必须以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恐吓、以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为基本内容。
2、当场性,即胁迫的目的是为了当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