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未成立之时签订的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此类合同属于设立过程中的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发起人以自身名义对外签署合同时,合同的相对方有权要求该发起人履行合同责任;倘若公司成立之后,对之前的这类合同予以认可,或者已经实际享有了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亦或是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那么合同的相对方同样可以请求公司来承担合同责任。
而要是发起人是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进行对外签约,当公司成立后,合同的相对方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人民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