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应该承担
民事责任。具体承担形式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相关规定。以上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我国保护公民的人格权,他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
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