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所谓资本三原则,是指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这三个原则被视为大陆法系公司法的核心原则,保证公司独立、完整,保证法定资本制得以实现。
1、资本确定原则,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过法律的确认或者取得公示的效力,并以此作为其他法律规则的基础依据。其具体制度包括:
(1)对出资的形式、对价的规制;
(2)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制;
(3)资本实际缴纳,即使是分期缴纳,也应当最终达到100%出资;
(4)资本比例的要求;
(5)资本公告制度,即注册资本必须公告以便确保相对人获得一个稳定的预期。
2、资本维持原则,也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存续期间,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本,以达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这一原则要求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一致,如果不一致,也要保证公司维持一个和注册资本相当的实缴资本。其具体制度包括:
(1)有限公司初始股东对现金之外的出资负有价值保证责任,而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公司不得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份;
(3)除非依照特别规定的目的和程序,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
(5)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润;
(6)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7)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之间的转换受到严格限制;
(8)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等。
3、资本不变原则,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以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不过不允许增加或减少资本的公司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这一原则实际上意味着资本变动的公告。其具体制度包括:
(1)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修改章程,办理变更登记,并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2)登记(合并、分立)的事项变动,以及资本变动,应当进行登记。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