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
(二)若男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女方要积极收集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对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若确实没有共同财产,那就不用进行分割。
(四)财产分割要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五)对于共同财产中的非货币形式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先折价或变价后再进行分割。
(六)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不能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