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
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
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
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
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
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
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
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你属于善意透支,和客服联系下,告知你现在的情况,并承诺到期还款为多少元,但仅仅这样还是造成了你
逾期还款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不良信用记录,不会被
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