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夫妻双方可以一起提取。夫妻双方需要携带
房产证、
结婚证书、
身份证、户口本、
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如果有房贷的话,双方需要提供银行
还贷结清的证明。办理提取配偶
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应如下:
(1)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另外,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
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因为购买该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
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政策各地区并非统一,具体细节操作需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咨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
退休的;(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