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有哪些规定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有哪些规定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准许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利
    (一)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
    (二)违反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或者协议管辖约定的;
    (三)已经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
    (四)其他不宜一并审理的民事争议。
    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