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疑不
起诉再起诉概率可能大,也可能小。
存疑不起诉后需要重新起诉的必须要确定掌握了他人
犯罪的
证据。作为公安、检察机关也不应忽视客观存在的社会对存疑不起诉人的消极评价,为保障其权利,应加大对存疑不起诉案件的补查力度,尽量缩短查清案件的时间,早日给存疑不起诉人一个有罪无罪的明确结论。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
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出生地和
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
刑事处分,采取
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
羁押处所等;如果是
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
代表人和
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的事实;
(4)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6)有关告知事项。